【本文来自《多地领导干部深入井下,督导安全生产工作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过去国营煤矿都有矿长下井制度,即每班都有矿长或副矿长以及机关干部下井跟班劳动。
不知现在这些私营煤矿老板还下不下井?
另:企业通过外包、派遣用工等途径甩掉对工人劳保福利的责任这事儿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怎么看?总工会怎么看?
井下二百多人,有一百多是外包工人没有定位卡,出了事故搜救都不好找人。
这只是私人煤矿生产管理不善的问题?
这恐怕是如何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阶级的问题吧?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这样对待工人了?
劳务派遣这项制度就应该废除。成立本意
是补充用工,不能当主流:仅限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(三性)岗位,临时性≤6个月、非主营业务、员工休假顶岗;派遣用工占比不得超过10%。 现在在看看这项制度,企业都知道怎么钻空子,比如每半年一续签,什么不操过10%,可以划分到具体岗位不到10%,就算是勤杂工也可以用正式合同工挂名的形式完成置换,让10%变成100%。更多的问题,比如同工不同酬,企业拿出100%工资却被劳务派遣公司划走一份,而且是固定份额。5K直接到手变3K。福利部分劳保部分,伤亡部分全部转移到劳保公司,企业变相出钱消灾。。等等。。劳务派遣这项国外引进的制度是时候得到修订整改了